辽宁省特种资源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
根据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<辽宁省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>的通知》(辽委办发﹝2018﹞64号),辽宁省特种资源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如下:
主要职责:
协助提出全省镁、硼、滑石、膨润土、萤石及玉石、宝石、砚石、紫砂等特种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和政策建议,并参与组织实施;
负责工业特种资源行业信息采集,发布相关信息、进行预警引导;
建立行业重要项目库和交易平台,协助特种资源产业进行融资、招商、展览展示,推动和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;
开展特种资源行业智力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,推进行业改革和管理体制创新,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;
指导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,指导相关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,推进镁质材料、特色无机非金属功能材料、工艺矿物材料及岫岩玉、阜新玛瑙、抚顺琥珀煤精、本溪辽砚、朝阳紫砂等特色产业发展。
人员编制:人员编制14名,主任职数1名、副主任职数1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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